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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改革:撤销20个区域规划发展中心;“管办分离”;激励政策“应给尽给、能给尽给”

9月1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视频形式召开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补短板强弱项专题推进会。大唐集团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中国大唐聚焦资源配置问题,加大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力度。调整体制和结构。改革区域发展和新能源管理体制,撤销20个区域规划发展中心。2021年以来,新核准、开工、投产电源项目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分别达到84.48%、78.39%和68.74%。优化经营机制。深化招标采购、燃料管理、市场营销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推进“管办分离”,促进精益管理,防控经营风险。今年1—7月,通过提质增效促进增收166亿元,在煤价同比上涨36.5%、影响减利201亿元情况下,实现利润75.8亿元、净利润50.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95%和33.66%。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整合内部创新资源,加强与重点实验室、装备制造企业合作,完成首批44名工程硕博士招生,命名首批首席专家、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科研机构激励政策“应给尽给、能给尽给”。召开首次科技创新会议,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勇当现代能源电力产业链“链长”。


以下是专题推进会上国资委重点强调的改革五大类任务:

下一步

国务院国资委将推动国资国企
结合实践中反映的共性突出问题
对标“三个明显成效”目标
重点强调五大类任务

↓↓↓

1.聚焦权责清晰,公司治理相关任务重在精准衔接、磨合运行、优化提升。

针对实际提升前置事项清单在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的精准性。分层分类评估总结前置事项清单运行一段时间以来的实际效果,重点看是否存在机械套用、脱离实际、上下一般粗、运行不畅等问题,结合实际优化细化清单。


以发挥董事会投资决策、防范风险作用为重点,分批分类落实职权。对具备条件的子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优先考虑加快落实重大投资决策权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等要在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方面节奏更快、步伐更大。


推动集团管控内容方式调整优化与落实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在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作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要全面转向治理型管控。


着力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素质。坚持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度。通过加强培训、拓展来源渠道、统筹搭配专兼职比例、建好外部董事人才库、优化董事队伍结构、做好服务支撑等方式提升外部董事能力素质。


2.聚焦普遍激活,“三能”机制相关任务重在落实见效、拓宽拓深、形成氛围。

巩固“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避免反弹回潮。注重发挥“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的以上率下作用,各层级子企业的“小总部”合理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用好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结果,做到刚性兑现。把2021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工作作为“试金石”,考核目标完成好的按契约奖励到位,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未达到“双70”底线的按契约扣减全部绩效薪酬或坚决调整退出。


巩固深化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有序推动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更普遍落实。在确保稳定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三年行动以来尚未开展过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的各层级企业,原则上在今年年底前有所动作。竞争上岗应合理把握范围和方式,重点在需要择优比选的岗位开展。科学研判“末等”和“不胜任”的标准和条件。加强对调整退出人员的关爱和培训,鼓励支持调整下来的人员就职相应的岗位。


提高中长期激励的覆盖面、灵活性和匹配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更有创新性、更加灵活地运用各种激励政策和工具。


强化对科技创新人才的精准激励。将激励资源更大力度向在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现代产业链链长、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倾斜。


3.聚焦核心竞争力,资源优化配置相关任务重在系统集成、措施有力、形成新格局。

在专业化整合的力度广度深度上狠下功夫。推动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链长”企业集中,鼓励更多企业和地区形成“一业一企、一企一业”新格局。挖掘央企之间、央地之间跨企业、跨层级、跨区域的整合空间。强化整合后的深度融合。


在畅通循环中更有作为。发挥原创技术策源地、现代产业链链长作用,打通产业链、创新链的堵点、难点,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压减工作更加精准有力。对现有计划和清单再梳理、再谋划,把握好压减与发展的关系,做到法人户数增长与企业发展协调同步、总量平衡。


“两非”“两资”扫尾坚决彻底。对照任务清单和有关工作要求,巩固住来之不易的成果。确保按时完成尚未完成的任务。对因疫情、技术封锁等影响而新增的经营困难企业,及时妥善应对,最大限度改善经营状况。


4.聚焦示范引领,上市公司相关改革任务重在规范运作、提升质量、成为表率。

以股权结构优化促进治理机制完善。推动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支持积极股东提名董事人选参与上市公司决策。鼓励央企之间、央地之间通过认购股份、换股等多种方式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完善公司治理。


加大对上市公司的授权放权力度。国有控股股东按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不通过行政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自主权。优先在上市公司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


推动上市公司成为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先锋表率。凡是三年行动要求的市场化机制改革任务,上市公司应率先高质量完成。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头部企业在业绩、效率等方面全方位对标、针对性赶超。


继续推进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在坚持党的领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继续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精准化管控的有效形式。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重点放在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和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上。


5.聚焦提升监管效能,国资监管相关任务重在统一规范、有机联动、协同高效。

强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省级国资委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指导推动力度,强化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做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后半篇文章”。开展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回头看”,巩固既有成果。给予新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企业特别关注指导。拿出务实举措,形成集中统一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普遍推进企业内部监督协同。各集团公司内部加快推进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务、内审、违规追责等各类监督手段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大监督”模式。


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防风险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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